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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协议?

北京-海淀区 06-09 11:16  悬赏 0  发布者:我能坚持多久 给我留言  回答:(14)
一套公产房,始终由我和母亲居住同户籍,在被大哥改成他的名字后,我们一直争议不断。后来,他又要把房子过户给我,双方达成协议我给他对等的房价。经过的是一般的亲属过户手续,而非置换程序。这种过户协议是赠与协议吗?法院受理这类协议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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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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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09 11:51
您好,法院一般不受理
追问:

我觉得你们都搞错了,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过户,几十年前就有了,这么比喻吧,就好比两个家庭换房子住,双方只要办个换房手续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24
公产房只能置换。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追问:

我觉得你们都搞错了,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过户,几十年前就有了,这么比喻吧,就好比两个家庭换房子住,双方只要办个换房手续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36
您好!
   公产房 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的,所以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45
需要看您人协议才能确定,一般公房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追问:

我觉得你们都搞错了,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过户,几十年前就有了,这么比喻吧,就好比两个家庭换房子住,双方只要办个换房手续即可!这种过户似乎是一种行政行为。

回答:

能换房是因为你们都承租的是单位的住房,现实中有很多人操作有房的换到没房的名下,都是伪造了有房证明,这都是违法的,因为房产属于单位,所以法院基本不受理你们这种公房纠纷。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56
你好,你说的是公房,那么你们有的只是公房的产权,你们在法律上只是承租人,不是产权人,还涉及不到赠与,因为没有权利去处分房屋的产权,但是如果你没有陈述购买公房产权的情况,那么就不是这么说的,如果已经买了产权,那么属于赠与协议,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房管局过户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58
一般不会受理的
回复时间: 2014-06-09 11:59
你好,绝对不会受理。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09 12:01
公产房不是你们的私产  不能赠与
回复时间: 2014-06-09 12:33
公产房不存在过户的问题,只是承租权的变更,如果你们的变更行为得到房管部门的认可,那么就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6-09 13:01
应该是公房承租人让与协议  不过这个协议本身是有问题的  可能会面临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6-09 13:24
不是,公产房法院一般不受理。
回复时间: 2014-06-09 14:09
你好,公产房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这不是赠与协议,仅是双方的合同约定,是民事法律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6-0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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