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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写协议时对方老公子女未在场)

 06-09 21:18  悬赏 0  发布者:tan060……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我是农村户口A村村民,2008年我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邻村B村某人的二手房一套,该房子属于集体土地,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当时和她签订私人协议,有两位证人在场,但是她老公和子女未在场也未签字,只是她口头上说过她离婚了,对方交给了我土地使用证,1年后我户口迁入该村,后来为房子交了契税,后我入住该房屋,未修葺,至今对方一直不出身份证给我过户,由于房屋增值,现在对方去法院起诉以1.她老公以及子女都不在场当时不在场且未签字(她不承认自己当时说过的离婚)2.买卖时我户口不在该村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回房子。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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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0日 14时56分
原则上该房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签名才是更完整的权利体现,且法律不允许在非集体范围内买卖,但具体到你的情况,你现在已属于该村村民,以补足合同效力的不足之处,至于是否双方签名,本律师认为不是必要条件。建议请律师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来电。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9 21:22
合同无效
追问:

是户口问题还是对方老公子女未在场呢

回答:

户口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6-09 21:23
请律师应诉
追问:

是户口问题还是对方老公子女未在场呢

回答:

你的律师会给你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6-10 09:28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6-10 10:05
建议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6-10 10:33
目前的法律之允许在农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否则合同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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