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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产过户问题

辽宁-大连 11-14 12:07  悬赏 20  发布者:wqj82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母另有一套使用权房子,因要结婚,现想把此房过户给我。房屋经营公司表示因父母健在,不给过。
第一,没看见相关规定,不清楚。
第二,如果我结婚后(和父母不在一户口下)是否给过。
第三,是否使用赠予程序,如果可以使用,我该怎么做?
第四,这间使用权房屋是否能过户到我名下?
问题补充:
因为是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输入大众房屋公司。那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就不能过户呗?对方的意思是父母健在就不能给过。但异方买卖就可过户,父亲给儿子过户就不给过,总感觉有些说不过去。表示直属亲属不能转让,意思就是指无论我结婚与否,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都不能过户给我么?就只能等父母过世或者房屋买卖给他方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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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4 17:38
需要产权单位的同意。
回复时间: 2010-11-15 13:30
使用权房屋顾名思义,就是只有使用权的房屋。该房屋的产权是归产权单位的。正常来讲,如果在使用权人之间过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没有什么形式变化。
如果是正常的市场交易,现在的政策也是允许的,产权单位也会给过户。
象你这种情况,没有交易,也不是共同使用权人,产权单位拒绝过户也是有道理的。
另外,如果你父母过世,使用权房屋是不能继承的,所以还是要早做打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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