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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市一名在编护士,因家庭原因想辞职转行,咨询可否辞职和违约金问题,急!!!

重庆 06-15 20:35  悬赏 0  发布者:南宫亦雪 给我留言  回答:(4)
于去年7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2年,乙方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按照附加协议(三方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年)赔偿,差1年赔1万,按照此说法则需缴4万。本人即将满重庆市规定的一年试用期,期间除医院开展的培训学习外无外派专业技术培训。现因家庭因素需换工作地方,又因在异地有一不同行业的单位愿意接纳,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辞职申请?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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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5 20:45
如果产生违约金争议,属于人事争议,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没有所谓的培训成本产生,违约金就无从算起
追问:

谢谢,那附加协议就是无效咯?

回答:

具体要看协议本身的内容

回复时间: 2014-06-15 21:32
尽量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6-15 22:18
你好,以你们的约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6-15 22:18
你好,尽量协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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