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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山东-烟台 06-16 21:50  悬赏 0  发布者:一路神风 给我留言  回答:(4)
刘某向我借了47万元并打了47万元的借条。但其中有15万元是我代刘某向张某借的。(以我的名义向张某打了15万元的借条,张某知道这15万元是给刘某用的)现在想把以我的名义给张某打的欠条撤回来,作废。让刘某重新打一个欠条:
今借,我32万元,借张某15万元
我想问一下可以吗 ?  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要怎么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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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7 08:29
你好,只要张某和刘某同意,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6-16 21:55
看不懂的
回复时间: 2014-06-16 22:09
对方同意当然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6-18 17:06
用大白话写明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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