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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求律师给出处理意见。

河北-廊坊 06-17 11:31  悬赏 25  发布者:oyz08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在汝城县乡下做钢材生意,店面离马路7米,在门口存放有钢材,恰巧政府扩宽马路2米,正在施工,路上堆满各种施工材料,也未付土地征收款,有图片为证。在2013年12月左右,两辆摩托车在离我家钢材10米左右的地方相撞,致一人死亡,死者为酒后驾车,另一方未成年。未成年一方家里有亲戚是我们县常委,交警队认定我家钢材是障碍物,要求承担百分之二十责任,我家人不服,向市里申请复核,市里认定为事实不符,证据不足,责令县城重新调查。2014年4月死者家属把我家告到法院,法院没有判决,称认定不统一,与原告认定不符,等认定结果下来再开庭。而现在县城的认定书是让我家付百分之50的责任,我想请问律师,这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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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7 11:36
认为不合理的,可以上一级申请复核
追问:

中间复核过一次,现在第二次的认定书还可以复核吗 我家里是农村里做点小生意,一下要求赔10几万,怎么生活

回答:

只能复核一次

回复时间: 2014-06-17 11:42
还可以继续认定的。而且20%已经与事实不符,那么怎么可能加重你们的责任呢?
回复时间: 2014-06-17 11:46
你好,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与钢材没有接触,那么这样是不合理的。
追问:

离钢材有10多米远,而事发时刚好是学校放学,路边都有陆续回家的小学生。

回答:

那建议你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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