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年遇春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宅基地拆迁

上海-奉贤区 11-16 18:29  悬赏 0  发布者:王德110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我爸爸处这次拆迁,从拆迁协议上看到原宅基地有效面积为433平米,现在安置得到三套商品房共344平米,另外还有一套130平米的小洋房(小洋房也有政府统一建造再分配),补偿款9万多一点, 户主是我爸爸,我结婚后一家三口住在家里,原来的房子是三间三层楼,共9间房,一二层6间房是父母造的,第三层三间房是我造的,所以这些安置房和补偿款都由爸爸和我一家拿走了。两弟弟都入赘女方 ,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有大弟、大弟老婆和小弟的名字, 他们在当时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时已经是城镇户口,这次拆迁他们(大弟、大弟老婆和小弟)会有补偿款或安置房吗?过渡费有没有?
问题补充:
拆迁协议上只有户主的名字,那宅基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宅基地使用证上有无名字跟拆迁有关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6 19:16
如果动迁协议上没有大弟、大弟老婆和小弟的姓名,可以以他们不是安置对象为由拒绝他们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0-11-16 20:24
不属于安置对象的话,没有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9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3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6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