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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山东-烟台 11-16 19:55  悬赏 0  发布者:wmxzm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爷爷有4个儿子,其中二叔过继给其舅舅,四叔现在去世。爸爸长子,86年分家时爷爷3间房和我家3间房是挨着的,给三叔在村里盖了4间新房,当时立了一个协议内容如下:立字人我爷爷与长子我爸爸因房子问题同其子三叔四叔共同协商,同意将爷爷正房三间厢房两间卖给爸爸为主。作价三百元(其中正房东面一间分给爸爸不作价)但是爷爷有权居住以老为期,同众言明,立字为证。现爷爷已去世,爸爸想翻新老房,同时也给奶奶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可是三叔闹着不许动,还要和爸爸平分这三间房,还有土地。奶奶的意思是按照协议上写的房子给我爸爸,土地两人平分,可是三叔不同意就去闹奶奶要房子,要不就不管奶奶了。我想知道爸爸可以按照当时立的协议来接手奶奶的房屋吗?还有三叔就是不管奶奶了,奶奶是否可以要回分给三叔的土地赠与赡养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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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7 16:54
可以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有赡养义务,不赡养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赡养。
回复时间: 2010-11-17 17:47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维权。。。。。。。。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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