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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爷爷奶奶去世,房屋是以前爷爷留下的宅基地盖的,请问女儿有继承权吗?

陕西 11-16 22:25  悬赏 25  发布者:wsprx 给我留言  回答:(5)
1985年爷爷奶奶在世时 ,父亲见房屋是危房,就与爷爷奶奶商量,由父亲出钱在原地基上重新修建了房屋,并分了两间房给爷爷奶奶居住,父亲并依法取得了农村房屋使用证,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现在房子拆迁,请问,父亲的几个妹妹能否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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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6 22:35
如果户主还是你爷爷或者奶奶,她们有继承权。户主是你父亲,则没有了。
回复时间: 2010-11-17 07:00
    1,既然你父亲出钱盖房,并依法取得了农村房屋使用证,房屋就归你父亲所有,宅基地使用权,随房走,也就是说,你父亲因此就取得了,原归你爷爷奶奶的宅基地使用权;单纯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继承。
    2,你父亲的几个妹妹无权要求分割,因为这些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属于你爷爷奶奶遗产,当然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0-11-17 07:29
继承2间平分,如有产权证则另当别论
回复时间: 2010-11-18 06:55
不能新盖房屋拆迁补偿
回复时间: 2010-11-18 11:17
一、几个妹妹不能继承。你父亲依法取得了农村房屋使用证,你父亲因此就取得了原归你爷爷奶奶的宅基地使用权;
二、拆迁补偿应该属于你父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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