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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和债务问题

江苏-扬州 06-27 08:38  悬赏 0  发布者:不想说太多1……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2年10月结婚,婚前父母给了7万元首付买房,打了借条,向银行贷款30万元,当时过户时房产评估是38W,结婚装修时花费5万元,婚后2年都是由我个人承担家庭所有支出和房贷,现女方提出离婚,要求进行房产分割,提出房子价值50万,减去30万贷款,要求我给付10万元给她,想请问:1、父母给的首付是否需要从房子总价中先扣除再进行分割?2、因2年期间我个人给付房贷3万元,是否她也应该承担一半?3、房子的价值是否要再次评估,评估费用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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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7 10:12
您好:
1、父母的7万元应该从总额中扣除再行分割;
2、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3万元女方无需承担一半;
3、房子的价值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回复时间: 2014-06-27 10:34
房产价值首先应该减去7万元,如果装修在婚前也应该扣减,婚后你的收入用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女方的收入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价值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估价
回复时间: 2014-06-27 12:06
你好,房产价值首先应该减去7万元,如果装修在婚前也应该扣减,婚后你的收入用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女方的收入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价值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估价,评估费依据房屋的价值按照比例收取!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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