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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和其前任女友之间的房产赠与证明是否有效

内蒙古-赤峰 06-29 10:27  悬赏 0  发布者:chunya…… 给我留言  回答:(7)
老公与其前任女友在其二人恋爱时共同出资购买了现在的房产,但房屋所有权是办理的女方姓名,后因二人感情破裂分手,分手时二人签订了无偿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双方协议女方将此房产无偿赠与我老公。但此房产因为是贷款房,未办理过户。我现在和老公结婚4年了,婚后一直是我们共同承担此房产的房贷。现在想一次性把房贷还齐。但又怕老公的前任女友不给办理过户。
请问律师当时那个赠予现在还继续有效吗?那个前任女友有权撤销赠与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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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29 10:35
赠与公证,有效,一般不能反悔,除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情形之一。
追问:

请陈律师详细解读合同法第192条

回答:

网络搜索下

回复时间: 2014-06-29 10:35
可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6-29 10:36
这个赠与合同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6-29 14:45
详情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30 09:03
可以还清,然后要求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6-30 09:30
如果没办理变更登记撤销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因你们已经履行还款义务可以认定为欠款。但如果前女友同意办理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
追问:

就是说即使有一天前女友反悔了,想要回房子,但银行那里已经有我们一直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所以也是有把握赢的对吗?

回复时间: 2014-06-30 16:25
赠与公证有效,建议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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