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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继承纠纷

 11-17 21:24  悬赏 20  发布者:爱好人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2)
20年前,我爸去世后母亲改嫁,我家的三间房子判给爷爷一间,还有两间判给我和姐姐两个人继承,爸去世时还未办产证,房子刚造,但这房子全部都由我爸爸妈妈造的,后来补办的产证时写的是爷爷的名字,我们不知道,现在爷爷去世,姑姑要求整个房子和地基田地分她一半,因为最后姑姑料理爷爷后事的,但都是爷爷留下的钱办理的。当时的判决书已经找不到了,不知法院还有没有底档?我和我姐能合法继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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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17日 21时48分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有些情况不明,如你和你姐姐是否已成年等。假设你们已成年,现暂时回答如下:
1、法院的判决文书应该有存档,你去出具判决书的法院档案室查一下;
2、房子应当只有一间是你爷爷的遗产,你姑姑继承一半,你和你弟弟代位继承另一半;
3、至于你说的田地,如果是家庭联产承包,则不能继承;如果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则可以继承,继承份额同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7 21:35
答:你们姐妹二人可以继承属于你爸爸应当继承的那份遗产份额。找到判给爷爷一间,两间判给你和姐姐的判决书后,可以重新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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