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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办不下来的合同问题。

上海-嘉定区 06-30 16:24  悬赏 0  发布者:liusj7……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在上海工作,在江苏太仓买房,因没有太仓的社保和工作证明,按道理不能在太仓买房,但开发商说可以花点钱包装下,就是做个假的证明。开发商说这样就能办贷款。后来就付了首付款,请问这样的情况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如果贷款没办下来的话,可以中止合同,退回首付款吗?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或者自己不想买房了,有什么办法解除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吗?请专业人士给我点专业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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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30 16:54
1、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

2、如有证据开发商收取包装费,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追问:

有开发商的收据。可以视为证据吗?

回答:

开发商的收据可作为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6-30 19:10
贷款办不出的话可以解除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4-06-30 22:44
你不具备购房资格,贷款不成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首付款。
回复时间: 2014-07-01 09:24
房屋,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解除合同,须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谨慎进行。
追问:

是住宅。

回复时间: 2014-07-01 10:11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款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首付款。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01 10:14
1、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
2、如有证据开发商收取包装费,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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