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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怎样才能要回来

山东-济宁 11-19 16:10  悬赏 0  发布者:yanchi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8年我把我名下的房子卖给了别人,还没过户,还能要回来吗?当时是签订了协议的,
问题补充:
但是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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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9 16:19
协议有效,你如果有不能过户的合理合法理由,则可以把房子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0-11-19 16:36
没过户的话你仍然是产权的所有人,你如果想要回房子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合同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0-11-20 13:01
要看你们之间的具体协议是如何签的,不需要公证,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0-12-02 13:27
还没过户,可以要,要回来后,你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情况可面谈看你们的协议是怎么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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