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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1 12:39  悬赏 20  发布者:w40613……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巢湖 回答:(1)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个人通过我的亲戚从别人那里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去办理房产转让登记(双方签了合同)。后来法院通知说房主被别人起诉了,这套房子要依法拍卖然后补偿债权人损失(该房产在房交易前房主有没有被起诉还不是很清楚,您可以分两种情况解答)。那么现在纠纷的问题是:这套房子的产权到底是属于谁的?法院判罚依法拍卖补偿债权人的损失是否合法?我的亲戚是中间人,是否该承担一定的法律或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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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21日 12时44分
答:1、没有办理变更过户登记,产权人仍然是原记名人;2、法院有权冻结并拍卖此房屋;3、在买卖合同的纠纷中,你亲戚可以作为证人,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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