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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驾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现在刚刚半年单位要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 07-25 13:1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4) 本人与驾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现在刚刚半年单位要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支付我双倍赔偿金?请详细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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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14
您好,可以的
- [北京-朝阳区]
- 李建成律师 VIP
- 电话:4006777998
- 9667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14
你好,可以。
- [北京-海淀区]
- 申维丰律师
- 4542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14
你好,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补偿。
- [北京-海淀区]
- 徐卫东律师
- 11309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15
可以要求的.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15
您好,可以。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16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2083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21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答复如下:
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但公司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但公司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22
您好,如果您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出现,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起诉要求单位支付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
- [北京-朝阳区]
-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 2313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24
可以要求赔偿
- [北京-朝阳区]
- 杨永存律师
- 90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3:55
可以支付双倍赔偿金。违法解除就要支付双倍,。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4:36
满半年两个月工资标准,不满半年,一个月工资标准。
- [北京-丰台区]
- 乜庆祥律师
- 300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5:32
你好,支付给你1个月平均工资。
- [北京-朝阳区]
- 怀向阳律师
- 3779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5 16:23
你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第87条的规定,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6 00:34
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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