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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郊区已集资形式卖出的宅基地想收回

广东-广州 07-27 00:10  悬赏 20  发布者:a76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先生,您好。2004年,我父亲由于需要资金,将我家一个占地面积170平方的宅基地,分成两部分,卖出83平方的位置,2004年房屋一共盖上连在一起并有一面公用墙,现在改建各方面都受到公用墙限制,想把卖出的另外一部分收回,当初卖出宅基地(并没有过户,水表电表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房屋虽然连在一起,但是门牌号分成了两个,所以需要另外的水表和电表),有签订合同(当时有找一个村民做见证)。买家并非本村村民。但是现在我们村所有人都已经被改为了城镇户口。当初收款都是用一张字条随便写下已收XXX。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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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7 07:23
这是可以收回来的
回复时间: 2014-07-27 10:10
可以先协商,未果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7-27 11:23
没转名的话,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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