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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四川-成都 07-30 16:46  悬赏 0  发布者:123xyz……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哥夫妻现有住房一套,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他们要离婚。我哥结婚前有套房,是父母给的钱,按揭购房。结婚后他们卖掉了那套房子,在现住地购房,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另外婚后现住地房子也是按揭,但是一直都是我哥在付贷款,他们是2007年12月结婚,我嫂子一直在2012年8月前没有上班。我想咨询下,离婚,那套房会判给谁?另外我父母有无任何主张权利,比如索要住房首付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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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30 16:49
这套房子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30 16:50
婚前那个房屋的房款是你哥个人财产。扣除个人财产后,一般平分,一人拿房的, 另一人拿应得份额的折价款。
回复时间: 2014-07-30 23:47
您好,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均分,但应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结婚的时间长短、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双方感情破裂的诱因是否系一方有过错、未对房产出资一方对家庭日常开销的负担及贡献价值。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30 16:48
你好,登记是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对房子都是可以主张的,可以选择出价的方式获得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7-30 16:59
由于登记成你哥嫂的名字,就是他们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因是你哥卖婚前的财产而来,你嫂应给一半的购房款。
回复时间: 2014-07-30 17:20
要看情况。要以分价款。
回复时间: 2014-07-30 17:29
你好,可以多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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