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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房子能当是赠与吗,或是不是虚假交易?合同无效

 07-31 10:54  悬赏 0  发布者:zsmm20……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3)
我与孩子爸爸是2009年结婚,2011年,他妈妈写了一份全权委托书,委托外婆全权处理A房子,可以买卖,租赁这个房子,就在那时,外婆就拿着这份委托书把A房子以买卖的方式给我们两个,按份共有,A房子交完税钱已过户,有我的50%。之后一个月内,外婆写了一份收条,但是至今我们也没有给过收条上的钱。又过了一个月,外婆和老公逼着我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A房子不能买卖,抵押,转让,变更,只能过户给我们的儿子。与此同时,我们A房子是在作经营,他妈妈也亲自配合我们去工商局完成更改法人,店名相关事情。自从外婆把A房子给我后,老公妈妈就与我们失去联系,也不管外婆了,期间一个电话都没打,外婆一直是我们照顾。现在,我们要离婚,老公妈妈回来了和外婆,老公一起就想要把我的50%要回去。从老公妈妈走后,她有一套只付过30万的B房子,后来每月7500元房贷至今,也是我们在还,装修,家居,差不多100多万,现在,她妈妈给悄悄卖掉了,所有家居也都搬走了。我们为了装修B房子拿A房子银行贷款60万,现在她卖B房子也不帮我们还这了。问题一,A房子,她们家人能否以买卖合同虚假交易证明此合同无效,要回房子?如果离婚我能否拥有我们50%。问题二,B房子我们所付的钱能否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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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31日 11时27分
您好,A房屋可以视为对你的赠与,且房屋已过户,你享有50%的份额;B房屋如果登记在你们名下。你可以主张返还卖房款。如需帮助,可以来电。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31 11:12
你好!对于B房屋首先需明确是登记在谁名下的如果是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那么,你们的还款行为可视为赠予,对方是有权处分的,对于A房屋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可直接带上相关资料到所咨询。我们在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追问:

B房子是在他妈妈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4-07-31 16:03
按合同约定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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