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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浙江 08-01 14:38  悬赏 0  发布者:shally……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跟男朋友同居了三年,如今我已经28岁,错过找对象的最佳年纪,以前他父母就不同意,他说他可以做主的,现在却以父母不同意分手,我应该怎么来维护女性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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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1 15:12
把握当下,放眼未来
回复时间: 2014-08-01 18:02
婚姻自由,早点离开,开始你自己的生活。
回复时间: 2014-08-01 14:41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追问:

问题是我们没有领结婚证 我们一起买的东西当然都是放在他家里的呢 而且同居对女性的身心和精神都造成极大的伤害的

回复时间: 2014-08-01 14:43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赌得起,就要输得起。你考虑好处置共同的财产即可。
追问:

谢谢老师 也许我就是感觉不甘心吧 这个社会都这么对待女孩子么

回答:

不,法律不保护不合法的关系而已。反之,如果被甩的是男方呢。还不是一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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