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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咨询--认定书如下

河北-唐山 08-04 15:38  悬赏 0  发布者:zhangf…… 给我留言  回答:(4)
经过:周某驾驶宝来轿车机动车道上由南向北再向东东右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李某电动三轮车相撞,且李某在辅路便道上正常行驶,造成电动车侧翻,车上两个小孩子一个轻擦伤,一个没事;李某右腿、右臂擦伤,下嘴唇创伤性透裂,唇内缝五针,右肩关节至今因挫伤活动不便,交警队给的认定是同等责任。
    请问郭律师,此案件我方应如何维权!
问题补充:
我方属于李某方,另外电动三轮车是否需要有驾驶证,是否属于货运机动车?是否不许载客?责任认定我方负同等责任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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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4 15:39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4-08-04 15:42
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8-04 15:42
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不服,自签收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8-04 15:46
依据事故责任来划分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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