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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浦东东联房产捏造事实,编造房子有很多人要买的虚假紧张气氛,用欺诈手段,使我们在两个小时签买房“意

上海 08-07 18:40  悬赏 0  发布者:w50060…… 给我留言  回答:(1)
投诉人:吴振萍,性别:女,单位:上海原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民族: 汉族,职业:会计,住址:上海浦东花木路500弄66号602室。被投诉人:上海浦东东联房产中介凤玲玲,部门经理:李经理。


欺诈事实:                   
1,2014年5月31日东联地产工作人员凤玲玲以“该房许多人都想买,如果不赶快签合同,其他中介就要签,就来不及了”为由,造成该房许多客户都抢着看房.要买的假象来误导乙方,达到乙方立即签字的目的。
2,违反约定事实:
    中介不顾与乙方买家的约定,在没有得到买家同意情况下,私自去甲方卖家签字,造成意向金转定金。
3,作为房地产专业中介企业,把不属于居间合同范畴的第一,四,五条款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写入居间合同。
  2014年5月31日乙方:吴在签字后跟凤玲玲约定,在让甲方签字前打个手机给她。6月1日吴同中介见面时,中介告诉吴甲方已签字。吴问她不是约好甲方签字前要打手机给她,为什么不打手机给她?凤玲玲说打了几次没接,就叫甲方签了。否则你要问我为什么不办了,吴说这房朝西根本不是西南我不喜欢.还有付款日期75天我们付不出,不是说好过几天去签,为什么来不及去签,这时李经理没话可说。

我是5月20号左右与东联地产业务员凤玲玲联系,是通过搜房网联系上,当时她介绍房子怎样.怎样好。好多人要看房,房东很忙很难看到房,一般中介都约不到房东,只有他们中介能约到。看房的时间一直在变,一会儿能看一会又不能看。本来约好时间是2014/5/31日 下午3点看房。地点:上海浦东成山路1488号2号楼1908室。但是在上午11点30分左右凤玲玲突然打电话来说中午12点看房,我说来不及,午饭都没吃,凤玲玲说我们派车来接你,否则房东走了就看不到,造成紧张气氛,实际上当我们赶到时,房东根本不在,钥匙放在物业前台小姐哪里。为了让我老公今天能看房,李经理又开车去接我老公,但去半个多小时还是不见我老公来,这时我打电话去问我老公接你的人到了吗?他说有人打电话给他,去接他的李经理过不来,因你们这里有人要看房他过不去。这时,我马上问凤玲玲李经理怎么没有去说我们这里有人要看房,到现在还没去,凤玲玲不响。实际上我在这套弄房子里,这时根本没有人来看房,打电话说这里有人要看房他过不去,是想造成这套房有很多人要看要买,的紧张气氛来忽悠我们。过了好长时间才把他给接过来了。我们在房间里看房,因不是正南正北,房子朝向还是看不大清楚,因我们没有指南针只能听他们介绍说房子是超“西南”,看了1-2小时后。下午2点多我们就跟他们到东联地产中介公司,说要签意向协议,由于他们说好多人多要买这房等,我们当时怕房东违约就说付20万意向金,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就先付了3万。然而,当时中介李经理就说,这3万我怎么去跟房东谈,你这两天付足20万我再去叫房东签,我说好。这时我想钱没有付足,你是不会去叫房东签。另外没有考虑周到事可以考虑一下,因为毕竟买房是大事,2小时就决定显然是仓促。就在我回到家时,我跟我老公说,这房子朝向有问题,因我在下午2点左右,在看房时看到“西南”方向阳台有10公分左右太阳晒进,一般朝南在5月31日这时间段不应该有太阳晒进,这更加证实其他中介跟我说,这房子是“朝西”,并不是“西南”,因网上与其他中介也联系过。而东联中介凤玲玲说是“西南”。当时中介忽悠我们房子的朝向,使我们不知情下付了意向金。我现在要去中介问这房子的朝向,当时我很激动给凤玲玲打电话说了对朝向有疑问,她说你过来吧。当我打车赶到东联房产时,当时跟我签协议李经理已不见,接待我的是另外一个李店长,说朝向没问题,因这房子是冬天开盘的,人家设计师会全面考虑朝向没问题。当时我只能说:到时朝向有问题找你们算账。这时我跟联系我的中介凤玲玲说:从看房到买房只有两个小时签意向协议,是很仓促,肯定有很多事情没有考虑周到,所以你们去叫房东去签字前一定要通知我一声,因为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考虑周到,因我们知道在房东签字前,我们提出不买房“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她说好的。但是事实不是这样,当天晚上:1,在没有得到我同意,2,房东我们也没有碰到,房产证都没有看到,3,意向金没有到20万只有3万,4,在知道我对“朝向”不满意,5,首付款的时间75天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东联房产中介就迫不及待去叫房东签。现在我正是朝向“朝西”问题;首付款75天我们无法付首付款,因我的房子还没有卖掉,合同无法履行合同,3万元“意向金”遭房东没收的损失,要东联房产赔偿。
当我看到凤玲玲5月31日晚上9点25分发来短信已是签约,已是次日6月1日凌晨4点,(因我做会计5月份报表要在5月31日深夜12点前,报表一定要交,因5月31日白天忙于看房,签好协议回到家已是六点半这是中午饭还没有吃,为了烧晚饭,赶做报表这时我基本上已没有时间接电话)。激动不已,马上打电话给凤玲玲说:不是跟你说好,签约前告诉我们一声,你们不是说好意向金20万到帐再去叫房东签,怎么来不及就去签呢,因另外还有好多问题没考虑好,如75天付首付款付不出怎么办?凤玲玲她说她打电话给我,我没接电话,我没接你就可以去签,没有得到我同意去签,不是说好3万太少房东不肯签,要20万到帐再去签,现在20万不到就去签,这3万元损失你们承担吗?当天晚上风玲玲9点25分发来短信还说:有好多中介要签这套房,房东过来不方便,李经理只能打车过去签,就这样他们时时刻刻来忽悠你,好像这套房好多人在抢(短信作证)。还说如果签不成,我们要怪他们。实际上我对这房子已经很犹豫,是他们已看出,怕我们要回意向金。所以,当天,在我第二次到东联房产时,跟我签协议的李经理人已不在。如果,由于我的原因造成签约不成,我只能自己负责,不要你们负责。你们不是跟我说,有好多人要买此房,你帮他们去签,你们不是照样能拿佣金,为什么不签?还说有人带现金来买这房,来忽悠我,这这不是欺骗是什么?否则我会看房2小时就签这“意向”协议吗?“居间协议”本身就有规定:在去叫甲方房东签字前,应该通知乙方买房人。所以这合同本身就是无效。你们就迫不及待去讨好房东,难怪人家约房东不行,你们就能约得到。你们就一点不考虑买房人的利益,什么3万元太少要20万到帐,再去叫房东签说的话全都忘了。实际上这房子跟本没有看,也没有人买,直到今天这房子还没有卖掉,我只是给东联房产骗了而已,所以这3万元损失必须有东联地产承担。因你们去叫房东签根本没有得到我同意。当时签“意向协议’也是给你们忽悠骗的。
2014年 6月1日东联地产叫我们快点补上17万元。这时我们就提出我们3万元已付,到现在房东人也没有见到,房子房产证也没看到,房子朝向有问题,要求见人。见房产证。6月1日下午3:30分在东联地产我们第一次看到房东,最后大家为首付款时间,没有达成一致:房东说75天太长,我们说75天太短。朝向房东说西南房间冬天要到中午11点钟才能晒到阳光。到中午11点才晒到阳光只是朝西根本不是朝西南。到6月3日中介又盯住我们快补17万,否则就违约,我们说你去修改首付款时间,上家.下家都要同意,否则我付了17万,到时首付款付不出,我们还是违约,再说朝向“朝西’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2014年6月13日晚上7点我到东联房产,当面责问凤玲玲我不是跟你说好签之前通知我一声,她还是说我打你电话你没有接。我没接就可以去签?另外我叫她要房东拿3万元的签收条,也不肯给说要用3万意向金单来换 。我叫她要居间协议正本也不给,我说签协议你正本应该给我,她蛮狠无理说就是不给,给你复印件就可以,我跟她论理她叫我滚,(这一切我都录音了)。这简直是岂有此理,是强盗抢钱啊,还说你到法院去告好了。 如今的中介就像闸北法院咨询员所说的:是流氓加骗子你字不能轻易签,一签他们就会放手吗?中介如此不讲理就没有人管吗?今天没有办法通过你们帮我们讨回公道,讨回3万元。                                                                                                                                                                                                                                                                                                                                                                                    

(因为他所谓西南,实际上是朝西。因在朝西南的南面前有两三间房叠加凸出,把1908房南面阳光给挡住,她凤玲玲不提真实情况,只能是“朝西”根本不是“西南”。但是中介当时在介绍房子时,只字不提房子“朝西”,只说房子面积蛮大的,是“西南”,忽悠买房人,还说如不满意过几年再把房卖掉。
另外,说签意向协议,结果给我们签的是“居间协议”,我付的3万元写的也是意向金。(附上)
现在居间协议,正本也不给我们只给我复印件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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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8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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