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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遗失物品

江西-吉安 08-11 13:42  悬赏 25  发布者:673039…… 给我留言  回答:(3)
前天下午的时候给顾客洗脸的时候,因为要贴面膜,经过了顾客同意而取下了她的项链(没有完全取下,只解开了扣子,项链还贴着她的脖子),洗完脸后她走了, 直到第二天她说她项链丢了,我们翻遍了整个店也没找到,她肯定是我们店里丢的,但我们能确定不在店里,也不可能是自己人拿的(因为就两个人),现在我们能怎样减少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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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1 13:54
这是按照过错承担的
追问:

那到底谁的过错大,我们按照百分之多少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11 13:45
答:同意去下,视为你代保管,顾客有权要求店里照价赔偿。
追问:

可是,当时她是默认了可以取下项链,她并没有证据一定就在我们店里遗失的,而且她是第二天才打电话和我们说遗失了的,我们即使有责任要付全责吗 ?

回答:

答:去下就要保管好。

回复时间: 2014-08-11 14:17
若不是交由你们保管而遗失,则你们有责任。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双方都有责任,若是你们保管不善,你们应该负主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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