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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侵权事实,只判离婚,不判赔偿,合理吗

 11-27 23:55  悬赏 15  发布者:qybstl……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永州 回答:(3)
律师您好!
因妻子婚前隐瞒与他人怀有小孩的事实并以此要挟与我结婚。小孩1岁3月后我在湘雅附二做了亲子鉴定证实不是我亲生,小孩一直由我和家庭抚养并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法院采信了我支出的抚养费用)我向法院起诉妻子离婚(妻子同意离婚),并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法院认定了所有的证据和事实,但只判离婚,不判任何赔偿,判决书称,赔偿与本案不是同一案情需另外提出诉讼。请问合理吗?请问我该如何做更好?上诉?另外起诉要求赔偿?请指点!谢谢!另外,我在拿到判决书表示不满,继续上诉后的第二天,主审法官竟打电话让我把判决书拿回去说是要重新修改,这样合理吗?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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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28日 12时28分
判决书可以不交还法院。可以继续上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因为我考虑如果另案起诉赔偿的话,精神损害可能很难获得支持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8 08:41
可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0-11-28 10:10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提出了赔偿法院应一并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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