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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广东-广州 11-28 17:15  悬赏 5  发布者:二手房咨询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已交卖家订金5万元,其房产证是男方名字,两人离婚,法院判房子归女方,房产证未更名女方.现女方跟我交易,但要我先垫资61万(其中30万为首付款,31万垫资其还款)还清银行按揭款.请问这样我是不是风险很大,要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有保障.这样交易她前夫要不要参与?中介跟按揭公司都说能在银行放款当天三方到场签字让她把31万还给我,是这样吗?她把房产证更名在她名下再跟我交易这十多天怕不怕她反口不跟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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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1 20:54
   可协商进行资金监管。由于房产证还有男方,故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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