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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的股份转让,员工能否要求补偿

广东-深圳 08-15 11:44  悬赏 0  发布者:49673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们公司是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51%股份,私人49%股份。现国有51%股份进行了转让给私人。如果我不愿意和新公司续约,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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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5 12:10
你是公司员工 股东变化不是公司发生变化
回复时间: 2014-08-15 12:27
如果你只是公司员工,公司股权的变化没有影响到你的实际利益,是无权要求的。
追问:

但是国有和私企在本质上有区别的,私企没有保障。以前因为是国企才进来工作的。本身是不愿意在私企干的。

回答:

呵呵,这个不影响的,你主动离职,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8-15 12:43
劳动合同没有发生变化,离职没有补偿。
追问:

原劳动合同的公司是原公司董事长签的(国有股份代表,公务员),现股权转让后董事长发生变化,要不要重新签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8-15 14:06
这种情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实施,你自己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8-15 15:07
股权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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