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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河北-秦皇岛 11-29 14:19  悬赏 20  发布者:138335……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丈夫有正式工作,我是临时工作,孩子4岁,由于丈夫工作远,我俩就休息日在一起,还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我丈夫现在要起诉离婚,这种情况孩子能判给我吗?共同财产能分到吗?房子是婚前买的,房本是丈夫的名,房本是婚后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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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9 16:25
1、由于孩子超过2周岁,故要按双方谁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谁抚养孩子,你的工作及收入没有对方不稳定,是对你不利的因素,其他的你没有介绍暂不考虑;
2、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平均分割,房子如果是婚前支付的全额房款,且在婚前交付了房屋,那么即便是婚后取得了房本,也应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回复时间: 2010-11-29 16:25
您好,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孩子和谁共同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因此要综合全部因素考虑。至于房产初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0-11-29 22:53
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房产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你们共同偿还房贷,可以要求返还属于你的房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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