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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股份转让是否合法

江苏-徐州 03-19 21:27  悬赏 2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3)
法  律  咨  询
我单位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各位股东均在工商局备档,由于个别原因,一部分员工的认购的股份不愿意持有,就交到公司,公司一位新上任的中层领导(有部分股份)利用职务之便将该部分股份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在自己名下,并由公司有关部门出具了缴纳股本金的收款收据,购买该股份的钱款也已经还给不愿意持有股份的员工。
请问: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是不可以退股的,只可以转让,转让时,其他股东应该是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公司这位新领导在没有召开股东会,而其他股东又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将该笔股份买在自己名下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2.转让给这位新领导后并没有在工商局股东名单中重新变更,是否可以认为此次转让为无效?该位领导持有的股份是否具有股东权利?
      3.由于种种原因,效益仍然很好的公司准备申请破产,该位领导是否可以按照股份额参与最终破产后的余额按持股数额分得资产(资金)?
   感谢你的细心回答,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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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9 21:29
不合法。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09-03-21 15:12
     1、公司这位新领导只是中层领导,他无法做到所有的股东都不知情,他实际上是受让了其它股东的股份,转让股份并不要召开在股东大会,,所以他买在自己名下的这种做法并不违法。
      2.转让给这位新领导后并没有在工商局股东名单中重新变更,不可以认为此次转让为无效,该位领导持有的股份具有股东权利,只是要到工商局去进行有关内容的变更。
      3.由于种种原因,效益仍然很好的公司准备申请破产,该位领导可以按照股份额参与最终破产后的余额按持股数额分得资产(资金)。
  
回复时间: 2009-03-22 18:05
两位周律师的回答完全相反,谁的对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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