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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湖南 08-18 14:58  悬赏 0  发布者:黄shiq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2012年转让了一套房及车库,买房者当时欠了60000元房款,说等办好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就还60000元钱欠款,如拿到两证后3天内不还款就以双倍的价钱赔偿我方,现在房屋两证及车库的产权证已办到了他名下,但是因为开发商未分割车库土地分摊面积,车库的国土使用面积都分摊给个房屋住户,所以国土局说这一栋楼的车库都不能办理国土使用证,这种情况我方先也不清楚,现在买方只肯付4万,扣20000说是办不到车库国土使用证的补偿款,请问一下这样合理吗,协议上没有40000元一说,且这证并不是我们不同意协商办理,我们没有议务补偿吧,如果打官司我方能要回这60000元吗?且能按协议60000元的双倍陪付给我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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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18 15:48
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履行,可以起诉对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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