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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相关问题

上海-长宁区 08-18 21:59  悬赏 0  发布者:php100…… 给我留言  回答:(7)
请教,原房产证上为爷爷奶奶和我各三分之一产权,现爷爷奶奶已去世,未留任何遗嘱,爷爷奶奶子女7人,若其子女要求卖房,我若不同意,法院会如何判?
PS:户口本上除了我父亲,其余6子女未在此房产户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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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8 22:01
法院会依法判。具体请询问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8-18 22:02
协商 不成,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18 22:03
如果你不同意,法院会要求你对他们支付现金补偿或者法院会强制拍卖
回复时间: 2014-08-18 22:17
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你不同意卖房,法院可以判你折价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4-08-18 22:2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房屋是属于按份共有的,你爷爷、奶奶和你各三分之一,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他们的三分之二的份额拿给7个人平均去继承,每人得到房屋的份额为二十一分之二,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其子女有权卖出自己各自的份额,但你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回复时间: 2014-08-18 22:55
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他们的三分之二的份额拿给7个人平均去继承,子女有权卖出自己各自的份额,但你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回复时间: 2014-08-19 09:04
法院会判决各继承人享有房屋份额。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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