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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

上海 08-25 19:09  悬赏 5  发布者:我们是好朋友…… 给我留言  回答:(2)
如果双方都不符合国家规定领养和送养的前提下,但是有民政局登记了的领养手续,均有领养人和送养人的签名,那么,请问送养人有权再要回小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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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5 19:12
双方都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权要回小孩。
追问:

谢谢张律师,那么,也就是说已经上户了再加上有领养手续,法律都不认可的,送养人最终还是有权要回小孩的,是这样吗?

回答:

是的。双方都不符合国家规定,办理收养手续违法无效。

追问:

哦,那么请问要回小孩要给领养人支付赔偿金吗?如果要,是怎么规定的呢?

回复时间: 2014-08-25 21:58
可以起诉要求撤销领养手续,需要支付给领养人赔偿金。
追问:

谢谢代律师,那么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怎么个赔法呢?大概要赔多少钱?现在领养了两年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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