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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之后还需要过户不

重庆-渝北 09-01 15:54  悬赏 0  发布者:太阳风雨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家在重庆有一套安置房,户主是我,产权证上有我,我的孩子和我妈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我妈的名字去掉。以后要卖或者其他方便一些。因为我妈的年龄大了,而且现在没有和我住在一起,很远。我要办理过户的话,需要一段时间,(先要确定房屋面积,需要几个工作日,房产过户又是几个工作日。)如果将我妈那份直接公证转到我名下,是不是要方便一些,费用是不是要少些。还需要过户吗。影不影响我以后卖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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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1 16:06
原则需要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9-01 15:56
公证了以后还是需要去过户,公证只是证实你母亲同意将她的份额转给你这一事实,不能直接取代登记更名这个行政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9-01 15:58
公正了还是需要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9-01 16:01
让你妈妈写个全权委托书(特别代理),然后就可以让这个人与你过户了。
回复时间: 2014-09-01 16:02
原则需要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9-01 16:09
公证不会产生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效果,若要将房屋变为你和你孩子所有,则必须进行过户登记。
回复时间: 2014-09-01 19:00
公证的话,是有效的,但是要看你公证的内容是什么,不同协议的公证,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
最好的办法是过户,这样从所有权上来讲,你没有瑕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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