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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证和协议发生矛盾,法律保护哪一方?

 12-03 11:56  悬赏 25  发布者:rhe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丰台区 回答:(5)
我姐为了让我在父母身边照顾,答应把她单位分的房子赠予我,所以我买下了房子,准住证、房产证和交易契约都是我的名字。我一个人照顾了父母一辈子直到养老送终,放弃了自己单位的分房,可父母一过世,我姐就变卦了,让我们姐妹三人签了一个三方协议,确定那房子归属他。她家已经有五间房子了,还想要这三间,而我如果没有了这三间,家里就很拥挤了,但我当时还是尽量理解她签了协议。现在因为一些纠纷,在房子问题上需要打官司,她说从未赠予我,另一个小妹愿意为我作证。 当初,我姐说赠予我是口头赠予,现在她又不承认了,不过事实上已经给我了,请问这种赠予法律认可吗?后来,我和小妹已经签了三方协议,协议写的很明确那房子是归属我姐,现在有小妹作证,我们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的,请问能推翻协议吗?我姐现在乱说,说她只是让我代理她买房子,而且把买房的钱给我了,气死我了。我在签了协议后曾把当时交易契约和房产证、发票什么的都给她拿过去了。我有房产证,她有三方协议,当产权证和后来的协议矛盾的时候,到底法律保护产权证还是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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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03日 14时45分
当初的赠与已经完成,标的物已经交付,没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销。她拿走房产证,你可以挂失重办。物权优先于债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3 12:00
以最后形成的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0-12-03 12:22
对方的赠与行为,已经通过过户到你名下的方式实现了赠与目的,是不能撤销的.应该依据赠与行为完成的房产证为准.
回复时间: 2010-12-03 14:09
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和协议签署的具体背景等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回复时间: 2010-12-03 21:16
赠与已经完成,房屋已经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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