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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咨询

广东-广州 12-03 21:56  悬赏 5  发布者:ksharp……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有意在广州某村想购买一套房子,该房产权为集体产权,请问:因为该房子属于集体产权,没有个人房产证,不能过户。本人在购买了该套房子前到公证处办理房子买卖公证,这算是属于本人产权吗?如果交易并做公证后,原产权人抵赖没有此事交易,发生纠纷,在法庭上本人能赢吗?如果交易后发生拆迁等事宜,本人能得到因有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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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3 22:10
属于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如发生争议,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买卖无效。
回复时间: 2010-12-05 23:52
集体产权卖给集体以外的人无效,公证也没用。产权以房产证为准。拆迁事宜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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