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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逾期交房 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律咨询

 09-08 15:52  悬赏 0  发布者:529750……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1)
案情:按合同约定,2014年8月30日交房,开发商通知9.8收房,房屋基本已建好,但基础设施差,所购楼房周边无小区栅栏,通到所购房屋的路为小区后侧砂石路,开放商无法提供.可以提供五证复印件.
根据合同规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在2014年8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讲具备下列第3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概要如下)逾期交房不超过90日,出卖人按日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1%,30天内退还已付款。
需要咨询的问题:
计划90日后解除合同
1、现在开始如何取证?
2、需要履行哪些手续,例如:催告函发到开发商(出卖人)工商注册地还是售楼处?什么时间发催告函?是否有其他手续需要履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9日 07时09分
如五证俱全,且无证据证明房屋质量问题,则无法解除,但可以索要违约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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