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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问题

宁夏-银川 09-09 00:30  悬赏 0  发布者:899975…… 给我留言  回答:(6)
律师你好:我的房子是08年购买的.09年开始给银行还贷款并且还贷两年多快三年了,我与对方是11年12月31日领取的结婚证,结婚后一直是我一个人工作并且给银行还贷,她一直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请问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和对方有关系吗?
问题补充:
我们已经感情破裂了,对方和前男友裸聊(网络上使用QQ)并且有聊天记录,我使用了切图保留了她们的聊天内容,而且我们已经分居4个月了,在法院能判决我们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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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9 07:40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4-09-09 22:11
你好,房屋属于婚前个财产,对婚后还贷款的部分女方有权要求分割。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4-09-09 07:39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只能离婚解决了。同时,关于是否离婚,就要看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关于房产,自11年12月31日之日起,还贷款的部分及该增值部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追问:

增值部分如何计算?这个证据有利吗?还需要其他证据不,需不需要我给你提供证据。

回答:

你好,增值部分根据市场进行估价/

回复时间: 2014-09-09 07:56
有关系,可分增值财产,但不享有房产。
回复时间: 2014-09-09 13:43
还贷款的部分及该增值部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9-09 15:16
你好,共同还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出轨,你可以多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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