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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安徽 03-24 10:14  悬赏 10  发布者:刘安林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继父在阜南县城里面有一处宅基地,是以前村生产队发的老住宅,没有土地证,上面有瓦房,也没有房产证,但是有村里的证明书,他想把土地赠与给我,像这样的土地可以赠给别人么?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收养证,我们想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公证处也给予公证,你看要是以无条件的形式赠与给我,他日后想撤消可以么?要是以有条件[对其赡养]的形式赠与给我,他还可以撤消么?因为我是他的继子,是不是对他进行赡养义务是本来应当的,从而视条件赠与和无条件赠与是一样啊!每个问号就一个问题,希望大狭认真回答。
问题补充:
大狭,你说的都一样是不是说,无条件赠与和附义务赠与都是单方务合同,在没有过户产权前,都可以任意撤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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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3-24 10:28
都一样,如果已经过户,对方不能反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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