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工程合同中纠纷

 09-10 10:38  悬赏 0  发布者:junsha……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合同后,第一笔付款合同约定以“定金”形式出现的,执行一段时间后,由于客观原因,甲方想终止合同,双方对第一次付的定金怎么处理?是自动抵合同业务费用还是单独另付已完成工程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10日 10时40分
你好,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40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吗?这个问题可以协商确定,一般是抵作业务费的。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41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的,如果一方违约,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41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45
定金适用定金法则,作为合同旅行的担保,与工程款应分别计算。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51
要看你们的合同,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10 11:00
你好,具体看合同约定,建议协商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10 12:00
您好!
1 适用定金法则,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2 另行计算工程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