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法院处理问题   不跟据事实  胡来霸道

山西-临汾 09-10 15:34  悬赏 0  发布者:894715…… 给我留言  回答:(0)
裁定认为:1.钱没有全部付清。
 2.没有实际居住。
 3. 房屋证没有过户。
异议; 1.钱没有付清是因为2011年7月1日,以85万成交,已付75万,剩余10万是要求王建伟(王白娃,李建英)与2012年元月1日搬家和2014年5月1日前解除全部门面合同(四间)事情没有办理完成前,我拒绝付这10万元钱。
 在这期间,我作为中间人,凭良心说,我要求王白娃腾房, 并详细的写一份购房协议,但是其夫妇,耍无赖,不论怎样说,就是不写,随后,议定;你去占后院,那10万元顶门面四间的房租,俩清了到时候我通知他们让他们腾出来就是了。屋内的东西我也不要了。全给你。事实上,我已把钱全部付清。只等2014年4月1日去占.
 2在2012年大约5.6月份住到了后院,当时我摄了像,并且报了案,就这样,我们正式住到了后院。
 3.房屋证是因为有纰漏,村与实际地址不符,又没有土地证,所以过不了户,我当时同朋友,李文华,等人介绍到房管局去问过,证, 确实是真的,当时办理证的人已经找不到,又没有土地证,所以过不了户。现在王白娃夫妇在洪洞湾里买了倆套房子。每月打工也有8000元,,,,,,
 我认为,这都是事实,钱,我出了,房屋证我拿着,剩下的钱我已顶了房租了,这都是铁的事实。2011年元月1日,房子就应该是卫春辉的了。
 现在法院的依据是,王白娃夫妇的口供。和放高利贷的口供,这根本是胡来八道,肯定有原因,肯定有关系,这就是黑暗的社会主义国家,希望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请问,证人现在还活着,为什么不把证人的话作为证词,难道,卫春辉出的72万里面有鬼吗?以上事实分析法院肯定是受了什么人的好处,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什么总是好人不能得到好报?告诉你们、我会一直发下去的!发向微博、求助,发向微信求助。法院纯属胡来八道,没有人性,简直是披着人皮的狼,照这样执法我不服!直到把法院的人绳之以法!!!!!!!!!我认为,法院的行为就是依法骗取不送礼认得财产,说谁有理谁就有理,高兴相信谁就相信谁,法院的人嘴上就是法律,望: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查出这些猪 。和胡来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1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64
广西 柳州
人气:7072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45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