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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再婚家庭分家问题.

 03-25 11:07  悬赏 20  发布者:宁夏abcd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有案例:二老有二子,二子为同母异父.有一处房产,于2006年因长子要结婚,村委会批一块地皮,盖了二层的小楼,总计花销有13万左右,长子出资有8万左右, 盖房之前,老父声名,将来由此二处房产所分的房子,在二老中最后一位去世前,将房产平均分给二子.以保证二子能孝敬二老. 房主为母亲,一家六口人用一个户口本.
长子结婚四年多了,有一子.一直在一起居住,为了避免将来拆迁带来的麻烦,保证拆迁时人头份钱,现在我想单独立户,但是必须有独立房产才能立.现提出分户,但老父亲不同意,想问一下,该两处房产中有没有属于长子的房产?如果没有任何协议,将来拆迁能保证我的那一部分吗?
问题补充:
当时批宅基地时,村委会有一个公示.
是因我结婚急需用房,是以我的名义批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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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26日 20时16分
你好!
家中的事最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25 11:13
主要考虑村委会将该宅基地批在谁的名下,如果如你所说是在母亲名下,那么儿子是没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09-03-25 11:15
主要考虑村委会将该宅基地批在谁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09-03-25 11:27
可以协商将一处房产变更到你名下,分户后在拆迁安置时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09-03-25 11:27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出资共同建房的,应当有房产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09-03-26 06:52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3-26 07:39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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