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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出现的相关问题

陕西-西安 09-23 16:15  悬赏 0  发布者:洪远卓诚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西安市万科城买的房子,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房屋购买合同描述15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不符;其次,收房按照其公司要求,缴纳给开发商“房屋买卖契税”人民币12245.70元,缴纳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后期发现国家公司文件规定,禁止由开发商代收“契税”,也通过长安区房管局得知其公司未及时将所收费用上缴,于2014年5月27日前往贵公司项目销售中心,协调退费,工作人员答复可以办理,当日办理相关手续,承诺一个月退费完成,截止目前退费并未完成;再次,其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候,额外收取公共部位电费,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文件内容来看(第三章第十九条),其公司物业收取公共部位公摊电费明显有所不妥;最后,房屋交房已经有600多天,超过合同中360个工作日如期办理房产证情况。
     希望律师帮我指点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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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23 16:36
你将相关依据已经总结出来了,拿出依据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吧,能协商尽量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9-23 16:38
您好,开发商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物业费用收取不合理,可以到物价局投诉处理!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9-23 20:30
开发商构成违约,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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