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产权为所有,公正时是否要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

湖南-衡阳 10-13 13:08  悬赏 25  发布者:258327…… 给我留言  回答:(1)
亲兄弟要把门面无偿赠与给我,房产证上面只有大哥的名字,产权为单独所有,但是公证处坚持要赠与方夫妻都到场,缴税时,地税局的人说公证书上有两夫妻的名字,需要缴纳一半的营业税,合理吗?
问题补充:
产权为大哥单独所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3 16:15
并不是房产证上写夫妻一方的名字,房子即为夫或者妻的个人财产,如果能确定该房产属于你大哥的个人财产,赠与时不需要你嫂子同意的,另外,即使是赠与,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时也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辽宁沈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4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483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82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42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970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5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