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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给首付并申请贷款,婚后女方加名并共同还贷,属不属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平分还是除开首付再平分

广东-佛山 10-14 17:08  悬赏 0  发布者:wuxz07…… 给我留言  回答:(3)
1、婚前男方买房给首付并申请贷款,婚后女方加名并共同还贷,属不属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平分还是除开首付再平分?
2、如果婚后男方将房产一半作了一个赠与给女方并办了公证然后双方共同还贷,那离婚时是平分还是除开首付再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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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14 20:11
1、共同财产,无特别约定的,不用考虑首付;
2、按公证内容。
回复时间: 2014-10-14 17:1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4-10-14 17:21
做了赠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平分;如果只是共同还贷,那么不属于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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