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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宿舍拆迁

江苏-扬州 10-14 21:47  悬赏 10  发布者:zhouxu…… 给我留言  回答:(2)
来单位23年余,一直连续工作,住单位提供的公房,但一直没交房租,现单位要拆迁,他们说是集体宿舍,请问拆迁的话我该如何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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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4 22:01
如拆迁的话,补偿的权利人是单位。
回复时间: 2014-10-15 22:08
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你们住的是集体宿舍,你们就是承租人。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人应当对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等。

如果拆迁,你们应当享有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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