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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能反悔吗?

北京 12-10 23:30  悬赏 15  发布者:YUQ2533 回答:(3)
婚前经公证的协议规定男方购买并贷款的房屋婚后即为共有财产,但需还完贷款后登记到双方名下,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反悔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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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1 00:02
解答:
1、赠与合同以实际交付为条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得撤销,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案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即“需还完贷款后登记到双方名下”才能成为共有财产。按照合同法律规定,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分析离婚的动因,本人结合案情实际认为男方可以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0-12-11 02:33
    我认为男方反悔不成立。协议约定了婚后即为共有,也就是将一部分自己份额赠与了妻子,夫妻关系是特殊的关系。根据协议内容表述,登记到双方名下,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反悔不行,公证的协议,只能通过同一形式的公证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0-12-11 07:50
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现在如果还未换完贷款,那么这个房屋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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