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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期间已经交了首付不给签合同

广西-玉林 10-17 08:58  悬赏 0  发布者:deskgt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购房期间已经交了首付,当时开发商表示再交 :
一万三千元 就包含了(水电配置,公共维修基金2%,有线电视入网,智能安防系统,入户门) 可是现在首付交了3个月了没有叫我们签合同,到现在第四个月了,开发商叫我们去签合同,可是开发商却要求我们买房者一次性交清楚:除了首付,还要交一万六千元 ,这个费用才能签订合同,这个一万六千元就加在上面那一万三千元中,不够的就补足够一万六千元,但是这一万六千元就只包括(水电配置,办房产证)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2%,有限电视入网,智能安防系统,入户门)了,当我们表示要开发商给与合理的解释时她们却是含糊不清,而且他们没有出台收费的明细项目给我们看,就口头叫交钱,我们觉得这明显存在不合理收费,所以请问这样的收费、这样对购房者出尔反尔和这样的签订合同的方式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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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7 10:37
要看当初你们和开发商签订的初步合同而定。
一般未签订购买合同是不会要求支付首付的,估计你们缴的那是订金或者是定金,如果是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那就按购买合同上的约定缴费。合同上没有的收费项目你们可以拒绝缴纳。
之后的那些什么水电配置、有线入网、智能安防理应是开发商配备的,即使要你们承担也要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中注明,按合同缴纳,合同上没有的话,要从新签订补充协议你们才应该缴纳。
否则,你们可以不缴纳这些费用,要求他们作书面答复为何要你交这些费用。
具体最好带齐材料,当面咨询律师。(回答不易,如对您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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