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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宅基地,两家都要用

内蒙古-包头 09-15 07:45  悬赏 10  发布者:zdntr 给我留言  回答:(3)
村民甲与村民乙是同一集体组织同一大队同一小队的成员,住前后院。后院的乙持2006年县房管所核发的《村镇房产证》,该证将其院前的空地划入其使用范围,档案里有大队的盖章没有小队盖章。前院的甲持有2003年小队、大队均盖章同意其使用房后空地(与乙院前空地为同一块)书面材料,没有任何证。现因使用权归属发生激烈的冲突。请问:谁应使用该地?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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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09-15 08:11
乙应该享有使用权 大队没有权力批准使用
回复时间: 2008-09-15 09:19
以2006年的为准,但甲可以县房管局颁发给乙的《村镇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土地使用权为由,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颁发《村镇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回复时间: 2008-09-2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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