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借条中写担保人担保期限3年6零个月合法么

辽宁-铁岭 10-22 07:18  悬赏 30  发布者:baiyun…… 给我留言  回答:(0)
借条中写担保人担保期限3年零6个月行么?3
年内不从新写借条行么?
借款期限最长(三年),利息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债权人有权在每年度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如债务人不能按债权人要求日期足额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每日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并承担一切债权人最终获得债权的相关的费用。提前还款,多付给债权人(两)个月利息。
               2.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各自为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向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三年零六个月}时止,担保范围包括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最终获得债权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9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6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15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0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