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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人事纠纷

 03-31 10:19  悬赏 0  发布者:w34516……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1)
我带着朋友去恋歌房喝酒。在恋歌房里找了个小姐。受害人喝多了。不给小姐钱。小姐叫人打了受害人。严重脑出血。至今昏迷。(其中我只认识恋歌房的老板。小姐和我无任何关系)如果我和受害人的家人打起官司。我需要礼陪百分之多少。应该负什么责任?
问题补充: 
小姐是他想要小姐。我中间叫服务生叫小姐过来。找小姐的当时没有阻拦。我给有关律师打过电话。问过他们。他们说如果他叫了小姐。而我们没有去阻止。那承担的责任就大了。想听听各位律师的见解?
各位律师你们可以说的在详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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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程才律师
  • 电话:15853131112
  • 36809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31日 10时44分
你的责任不会大的,你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有责任,受害人所受伤害由该小姐及其打人者及恋歌房承担主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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