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曾令栋  王浩  李晓航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交房问题

福建-漳州 10-22 15:58  悬赏 0  发布者:edrea2……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今年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签的交房日期是今年12月31日,9月22号开发商寄来交房通知书说可以提前交房,可今天又发来短信说11月1日前不交房,要收违约金,总价万分之一每天,理由是以交房通知书和闽南日报社刊登为准,请问这个合理吗?交房通知书有法律效益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2 17:19
以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4-10-22 16:32
不合理,以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4-10-22 16:42
你好,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22 17:07
按合同约定,一般应该是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要看清楚
回复时间: 2014-10-22 17:25
以购房合同交房时间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